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於昨(5)日,由永興所所長蔡明澈帶班於轄內汽車旅館執行22-02時擴大臨檢勤務,當場查獲一名楊姓女子獨自在汽車旅館內吸食安非他命,全案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移請分局偵辦。
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所長蔡明澈率警員沈士德、黃國璽、劉偉青、陳厚丞、周志宏等人執行擴大臨檢勤務段,於今(6)日1時30分,於北區太原路二段○號某汽車旅館執行臨檢勤務時,發現該旅館某房間內音樂大作,經循音樂方向發現312號房內,疑似正在進行舞會轟趴等情事。
經通知該承租人楊○萱(70年次)帶同員警入內檢查,當場在該室房內客廳桌上查獲安非他命一包(毛重0.29公克)、以千元紙鈔捲成之吸食器及自色粉末,楊嫌對犯罪事實雖借詞推委,警方仍當場宣告其權利事項連同證物一併帶返所偵辦,全案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將罪嫌移請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