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正義所警員潘炳元,於日前0-2時擔服備勤勤務,於0時30分,有一民眾李○潤到警所報案表示:在臺中市南區國光路拾獲深色包包一只,潘員得知後先行將袋子內物品一一清點,內有存摺3本、提款卡4張、身分證、現金新臺幣700元整、一臺mp3隨身聽及印鑑一個。
警方隨即利用提款卡上的緊急聯絡電話與銀行取得聯繫,並請行員協助連絡卡片所有人,通知其包包目前在第三分局正義派出,請遺失人到派出所領回遺失物。等候約莫30分鐘後,終於與失主李○福聯繫上,當日1時20分到正義派出所領回其遺失之包包,經當場清點無誤後領回。
李民表示,他於下午時前往銀行辦理匯兌業務,並於晚上返家停放機車時,不小心將包包遺落在附近,返家後因為工作勞累又沒注意,所幸有好心民眾拾獲並送至派出所,透過警方的協助才能夠順利找回遺失物,對警方熱心為民服務,表達萬分感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