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酒後駕車肇事發生,彰化縣警察局將在本(4)月中不定時規劃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對本縣易發生酒後駕車及交通事故等相關周邊道路(路段),及轄內餐飲業、KTV等密集地區,實施全縣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縣警局統計本(98)年3月份共計取締酒後駕車違規264件,其中移送法辦有128件;另本(98)年1月至3月份,本縣發生車禍共造成32人死亡。最近在4月3日執行擴大取締酒駕勤務共取締15件(其中公共危險移送法辦3件)顯見仍有許多民眾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後駕車行為嚴重影響行車安全,不但易造成他人生命、財產的損失以及家庭破碎,也為自己留下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
彰化縣警察局重申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之決心,期能降低車禍發生,並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