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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漢行竊 誤把書包當手提包 警循線破
2009
04/09
16:28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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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9 16:28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流浪漢行竊誤把書包當手提包警循線破

苗栗警分局文山派出所於98年04月06日17時15分接獲吳姓女子報案,稱其兒子的國小書包放置在機車腳踏墊上遭不明人士偷走,經警方調閱店家週邊監視器查看,發現一名年約三十幾歲男子涉有重嫌,積極查緝,於9日上午10時許查獲犯嫌傅○(65年次、男)到案,傅嫌於警詢坦承偷竊書包,依竊盜罪嫌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吳女表示,於6日下午5時15分許,載兒子下課至苗栗市府前路上一家麵包店內買東西,出來時發現放置在機車腳踏墊上之兒子國小書包遭竊,向文山派出所報案,

苗栗分局文山派出所警員陳振緯於98年04月09日上午八時至十時擔服家戶訪查勤務時,接獲轄區內居民反應,在苗栗市巨蛋南門水塔下方常有不明人士在該處所睡覺,陳員獲報即前往察看,到場時發現傅男在該處所,警方發現傅男衣著及面貌與竊案之監視器影像男子神似,經警方盤問後,傅男坦承偷竊,帶回所偵辦。

傅男向警方表示,渠原本居住在桃園市,因與家人處不合,便開始過著流浪生活,平時都居住在苗栗市巨蛋南門水塔下方,於6日17時許經過苗栗市府前路上一家麵包店時,發現吳女將手提背包遺留在機車腳踏墊上,心想手提背包內有放值錢東西,才將手提背包偷走,後來才發現偷走的手提背包是國小書包,裡面只有零錢幾塊,剩下都是國小課本及作業簿,即將書包丟棄。

苗栗分局呼籲民眾切忌將手提包或背包置於機車前面之置物籃內、前座腳踏板或將背包只側掛在左(右)肩上或斜背,宜妥善放置座墊置物箱,以防宵小行竊或行搶。

上傳時間:2009-04-0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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