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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憑經驗 抓到酒後駕車男子
2010
09/29
17:36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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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9 17:36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育才所巡佐林哲智、警員許永昌、黃哲偉等三人,日前發現一名男子騎乘重機車,不僅大燈未開且搖搖晃晃,疑似酒後駕車,便尾隨他至錦中街與錦南街口,隨後將其攔下盤查。該男子身上發出濃厚的酒味,自己也坦承酒後駕駛,在告知其違反公共危險罪名後,將其帶返所偵辦。

臺中市育才所巡佐林哲智、警員許永昌、黃哲偉等三人,於日前擔服22時至24時「一中商圈防搶肅竊」勤務,在北區育才北與一中街口發現一名男子(陳○田、67年次)騎乘重機(J**-018),不僅沒開車燈,且搖搖晃晃的行駛於路中,疑似是酒駕。

為了駕駛人的人車安全,並防止可能發生的意外,林巡佐與許員、黃員便一路尾隨該男子至錦中街與錦南街口,將其攔下盤查。陳男身上發出濃厚的酒味,在警方詢問過程中,坦承自己剛與朋友喝完酒,正要返家,在接受了警方的酒精濃度測試後,呼氣測試值為1.00MG/L,顯然已涉及了公共危險罪,警方告知他違反了公共危險罪之後,將其帶返所偵辦。

育才所所長陳建榮呼籲: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僅保護自身的安全,也可避免傷及其他民眾,造成雙方家庭的不幸。如果真要飲酒,酒後可以請朋友開車或是叫計程車代步,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上傳時間:2010-09-29 17:3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凡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