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所謂「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一名中年吳姓男子,日前駕車經過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2段25巷口時,因疑似酒駕失去平衡,擦撞另1部自小客車肇事逃逸後,經警方全力追查終破案,全案訊後依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於日前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於中市南屯區東興路2段25巷口有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南屯派出所警員陳曉暉、鄭伯瑩、曾國根、程銀燦獲報後,隨即在南屯區東興路2段25巷口前發現該部自小客車。
警方在場發現發吳男眼神呆滯且身上有明顯酒味,經員警當場施以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酒經呼氣測定值為0.26MG/L,吳嫌於警訊時坦承,因酒駕不慎擦撞另1部由陳姓駕駛之自小客車肇事,警方訊後將吳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所長張思沛呼籲,警方對取締酒後駕車違法、違規絕對嚴正執法,民眾勿存僥倖之心;民眾應切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並記取他人酒後開車肇事前車之鑑,以免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