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臺中市東區的洪姓女子於昨(13)日晚間神色焦急地至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報案機車失竊。員警受理報案後,立即陪同前往現場,並於周遭尋獲該部重機車,交由失主領回,民眾對警方受理報案後之積極作為再三表達讚許及感激之意。
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警員王月吟、巫瑞庭於12月13日18-20時擔服線上備勤勤務,於19時20分受理洪姓女子機車失竊案。
洪女表示,其平常使用之重機車3日前沒油無法駕駛,故將該車暫時停放於十甲路與東英路口,沒想到今天要去牽車卻找不到了!
員警獲悉後,研判機車無汽油,應無法駕駛多遠,立即陪同洪女到現場查看,於停車週邊逐一檢視卻無所獲,在離開之際眼尖瞄到該處角落裝設有監視錄影器,經前往詢問店家負責人,始得知該部重機車停放於店家門口多時,店家擔心遭竊且為免擋住出入,遂將其移置至室內停放,現場確認該車確為洪女所遺失之車輛無誤後,交由車主領回。
洪女表示,因日前行車未注意,導致機車無油沒辦法再騎,遂將其就近停放於十甲與東英路口,原以為失竊了,沒想到員警受理報案馬上就尋回該車,對員警受理報案後之積極作為再三表達讚許及感激之意,大大提升警方為民服務之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