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盜賣龍柏得利的前台中市警察局豐原分局潭子分駐所長劉俊緯,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漏夜偵訊,12日上午認定其涉嫌侵占公有物,向法院聲請羈押。
據台中市警察局東勢分局調查,原本擔任原台中縣警察局東勢分局新社分駐所長的劉俊緯,去年負責宿舍1棵老龍柏樹的移植作業,卻涉嫌勾結園藝業者,從中掉包其中一棵樹形較美的龍柏,以35萬轉賣,栽種在新社分駐所,老樹則賣給園藝收藏家,並獲得新台幣25萬元的利益。
在后里經營園藝場的張進興(四十歲)供稱,他受劉俊緯之託,以兩萬元代價移植兩棵龍柏,劉俊緯要他把其中一棵樹形較美的龍柏掉包。
張進興說,移植龍柏後,次日把掉包的龍柏賣出得款卅五萬;再將廿五萬交給劉俊緯。
劉俊緯否認盜賣龍柏,聲稱他陪張進興到東勢挖樹後,立即返回新社分駐所,完全不知龍柏被掉包,更未分到廿五萬元。
東勢分局長蔡榮林表示,1月10日接獲檢舉即積極查證,警方自行調查後,認定劉俊緯確有侵占公有物的罪嫌,主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則11日晚傳訊劉俊緯等人,漏夜偵訊至12日凌晨。
台中市警察局副局長鍾國文說,劉俊緯在案發後,市警察局已被解除所長職務,調為內勤人員,絕對秉公依法處理。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12日說,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劉俊緯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12日上午向法官聲請羈押劉俊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