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山國小學童拾金不昧警送獎狀鼓勵
屏東縣枋山國小四年級學生陳珝慈在早上進行晨間打掃時在學校圍牆外撿到新台幣1000元,她立即將那張仟元鈔票拿到辦公室跟老師報告,並由主任陪同至枋山分駐所報案。
枋山所所長黃華強問到她撿到錢的情形,她說那時候在校外掃地看到地上有一仟元,雖然旁邊都沒有人看到,可是她覺得說撿到錢不能自己收起來要跟老師講,所以就趕快去跟老師報告。
所長聽了覺得一個10歲的小朋友就能這麼誠實,年紀小小就懂得要拾金不昧,加上最近社會上有太多有關拾得遺失物但卻要求回報的新聞,而陳小妹妹撿到這對她來說為數不小的一仟元時,第一時間就是要拿到警察局報案,實在難能可貴,黃所長於是親自製作榮譽狀利用全校集合的時間,在全校同學面前鼓勵陳珝慈小妹妹拾金不昧的精神,並藉此灌輸小朋友要有誠實不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