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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爆竹煙火安全管理座談會
2011
01/21
19:51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芬
澎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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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1 19:51
天眼日報記者 林秋芬 澎湖縣 報導

 

澎湖縣爆竹煙火安全管理座談會

澎湖縣消防局為因應春節及元宵節慶即將到來,民眾燃放爆竹煙火需求量大增,並加強宣導業者勿超量儲存、勿違規販賣無認可標示暨爆竹煙火相關法令宣導,以共同維護澎湖縣公共安全。特於昨日下午3時邀集轄內爆竹煙火零售商及各消防大、分隊主管,於消防局5樓會議室召開「100年度上半年爆竹煙火安全管理座談會」。

座談會由消防局秘書洪添英主持,並向各爆竹煙火業者講解說明有關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及違反規定之罰則,並特別提醒業者尤應注意勿超量儲存、不得販賣未附加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及不得販售升空類、飛行類、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予兒童,違反規定者將予以處罰。

消防局並呼籲民眾:(1)購買爆竹燃放時,務必注意是否貼有合格認可標示;(2)盡量減少爆竹煙火之燃放,或以播放「爆竹音效」代替傳統一般爆竹;(3)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未陪同者,可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另為維護縣民的公共安全及安寧,消防局將於春節及元宵節慶前夕全面加強本縣各大小香燭店、文具行、大賣場、雜貨店、便利商店及可能販賣爆竹煙火場所實施全面查察及取締之工作,若發現違規販賣、儲存,將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罰,以查緝不法。

上傳時間:2011-01-21 19:5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秋芬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