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00年01月25日13時50分,在高雄市新興區八德二路12號(東東遊藝場),遭人持槍向店家連續擊發兩發子彈,造成店家兩片玻璃門損壞,警方透過店家敘述犯嫌特徵、作案機車車牌號碼及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後確定涉案人身分後,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所長王玉全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於犯嫌住居所附近進行跟監與埋伏,於下午15時45分許,即發現洪姓犯嫌(男、54.10.28生)正騎乘作案之重機車,警方立即上前攔查圍捕,發現機車之龍頭處掛有一包塑膠袋,查證後即是乙把改造土製手槍,洪姓犯嫌亦坦承犯案無訛。
經了解洪姓犯嫌領有精神中度障礙手冊,自稱該槍枝於跳蚤市場購得,會向店家開槍是不小心誤擊所造成,但仍有許多矛盾疑點需要釐清,全案警方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與毀棄損壞罪偵辦與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