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為鼓勵用戶採用電子帳單,自100年2月1日起至102年1月31日止實施「電子帳單用戶減收電費獎勵措施」,凡於獎勵期間註冊使用電子帳單,且選擇不印寄紙本電費單據者,對於代繳電費之用戶,給予每期電費減收5元之優惠,非代繳電費用戶給予每期電費減收3元之優惠,並於當期應繳電費中抵扣該項金額。
台電公司雲林區營業處指出,電子帳單兼具環保與資訊便利性,用戶除能享有減收電費之優惠外,更可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共同為環保盡一份心力。籲請用戶及早上網註冊使用電子帳單,並點選不印寄電費單據,相關詳情請參考台電公司網站。(http://www.taipowe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