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湖內分局湖內派出所所長顏淵謀、警員郭原福於100年01月25日,18至22時因轄區民眾劉○賢在湖內區海山里和平路96號海埔教會後方停車場舉辦其子結婚喜宴,參與喜宴賓客眾多,且會場附近燈光稍顯不足,警方為免民眾之安全及財產遭受不法人士之侵害,警方於喜宴舉行期間積極於會場附近巡守,避免賓客之車輛等財產發生損害,並注意是否有可疑人士於會場周邊徘徊,避免賓客之人身安全發生危害,得以讓宴客主人劉民及參與宴席賓客都能用快樂並放心的心情融入喜宴氣氛。
待喜宴結束,賓客人身安全及財產平安無事離去後,該所警員主動告知劉民可將喜宴之禮金及貴重物品交由派出所封存並代為保管,避免宵小覬覦並伸出魔手使這喜宴蒙上陰影,劉民並對警方之服務態度極為讚賞。
所長顏淵謀、警員郭原福,積極防止民眾安全及財產發生危害,積極為民服務之精神,深獲在場民眾之嘉許,建立警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