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警方於日前查獲「奶粉大盜」鄒OO,專門偷竊「OO超市架上罐裝奶粉」,得手20餘起後均立即丟棄,經警方深入調查後方知原委,對於鄒嫌因不諳法律而觸法,除深感同情外亦表遺憾。
警方調查,鄒嫌原任職於「OO超市」店長一職,因不滿業主不當處分並要求自動辭職,致鄒嫌心生不滿,憤而行竊後丟棄商品洩恨。
鄒嫌曾犯有竊盜前科,被查獲時,從事發送廣告傳單工作;該嫌於95年間任職於台北縣(現改制為新北市)「OO超市」店長職務,後於96年底因店內盤點虧損,導致商家要求鄒嫌賠償損失金額達新台幣40餘萬元之多,並令其自動離職。鄒嫌因不諳法律,未能尋求諮詢解決之道,並歸咎商家不保障勞工權益,再者,高額賠償金,迫使鄒嫌轉往當舖借貸,所背負債務對其生活造成極大壓力,加諸日後求職均不順遂,致使鄒嫌日益不滿,遂鋌而走險,開始針對「OO超市」行竊。鄒OO因深知該超市作業流程與營業時間、狀況,選定作案目標後,先行將高單價之罐裝奶粉藏匿於預置之購物袋內,再行購買低價商品,結帳後挾帶離去。作案地區遍及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另同一處所均下手行竊2至4次之多,同時專挑高單價之「罐裝奶粉」竊取,致使「OO超市」蒙受鉅大損失,並藉此宣洩心裡不滿情緒。
鄒嫌竊得奶粉後,未留供己用,亦未轉手賣出,而是全數丟棄,僅為達其報復、宣洩怨懟不滿之情緒;然經鄒嫌私下供稱:開始行竊之際,原將竊得商品寄送捐助新北市各育幼院,惟事後擔心東窗事發、暴露犯行,因而任意毀損、丟棄。
新竹縣警方特別呼籲:民眾遇有任何困難應尋求正當法律途徑解決,切勿逞一時意氣用事,而抱憾終身。
一、查獲時間:99年12月31日夜間
二、查獲地點:新竹縣新埔鎮中山路等23處:
(一)新竹縣9處。
(二)新竹市5處。
(三)桃園縣10處。
三、查獲案件:竊取「OO超商」案。
四、查獲嫌犯:鄒00,男,33歲、竊盜前科
五、偵辦單位:刑事警察大隊第2偵查隊、新埔分局新埔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