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鹽埕區「○○中醫診所」負責人宋○○明知金○○未具有中醫師合格證書及醫師執業執照,竟聘僱金嫌於「金山堂中醫診所」內對不知情之病患以「自費」及「健保」等收費方式進行看診後,要求病患部份「自費」,另以健保卡掛號領取藥物之情事,在向中央健保局詐領健保醫藥給付,渠等再從中牟取暴利。
金00係大專畢業,未受過醫學教育,在16年前教導八卦掌時與宋00認識,金是宋的老師,金某對於武術推拿針灸把脈整復頗有研究,於是二人合股開設中醫診所,病患到往診所均特別指定金00看診且係自費;市民求診病名為,急性鼻咽炎、胃炎及12指腸炎、糖尿病等樣樣全包。
高市鹽埕分局與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據報後,旋即組成專案小組共同進行偵辦,且經派員前往蒐證後,發現金嫌無照行醫及詐領健保給付等事證明確,復於100年1月28日持臺灣高雄地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查獲宋、金二嫌正在對病患看診,旋即帶案偵辦。
本案宋、金二嫌明知醫師須具有醫師資格才能為民眾看診,竟為求私利視民眾性命安全如草菅,且以不實看診紀錄向中央健保局詐取健保費,時間長達數年,專案小組根據相關證據深入追查不法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