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樑(岳父)夥同女婿宋○國經營地下錢莊,以朋友介紹方式招攬急需用款或輕率無知的特定人給予貸款,每新台幣1萬元,每月利息新台幣6,000元、換算年息高達1,080分,牟取不法暴利,當被害人無力償還,即以言語辱罵、毆打等暴力手段,逼迫被害人及家屬湊錢還債,被害人及家屬因懼於渠淫威及報復,均痛苦不堪。
案經高雄刑警大隊偵六隊17分隊深入調查,發現該集團自95年01月起即經營非法地下錢莊,牟取不法暴利,對未能按時繳息或還款者,即以暴力手段追討,非法所得每月高達數十萬元,迄到案為止不法獲利達上千萬元,被害人數多達數十人,並有被害人因不堪暴力逼債,而遠走他鄉,該不法集團不甘損失,轉向其家屬恐嚇逼討,使家屬情緒崩潰及生活起居大受影響;警方一舉查獲該地下錢莊,依重利、恐嚇取財、傷害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在此呼籲,國人若因經濟上需求,應循合法金融體系借貸,切莫因主客觀上借貸條件之限制,一時貪求簡便,亂了思緒、慌了腳歩,致「金錢吸血鬼」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