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第六隊第四組與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日前據報本市有涉嫌槍枝犯罪情事,隨即深入了解,經多日追查,發現綽號「阿銜」的男子涉有重嫌,本(2)月1日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當日17時40分在其西區住處當場查獲制式手槍1枝、子彈1發,全案依程序於今(2)日移送法辦。
經查涉案的阿銜男子,平時擁槍自重,許多人感受到其霸氣,近日於喝酒後,與他人發生衝突,氣憤之下拔出手槍欲向對方開槍,幸因當日喝了非常多酒,不勝酒力,而被對方奪下槍枝,且又被痛毆,以致於眼睛受傷,狀似獨眼龍。阿銜更加憤恨難平,欲再次找對方尋仇,且記取教訓,不輕易喝酒,才能找對方討回面子。但欲持槍尋仇,對於治安將有極大影響,故警方積極追查阿銜,及時遏止這一次的槍戰衝突,並有效維護農曆過年與春安工作期間的治安穩定。阿銜對於持槍的行為固然表示後悔,但警方勸阿銜不要喝酒過多,傷身且易誤事,並仍持續追查該槍是否另涉其他刑案。局長陳檡文知悉查獲槍械案後,立即到場肯定同仁能為治安盡力,民代與警友辦事處、警友站亦充分支持警方的努力。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張順調表示:治安為警察職無旁貸的職責,槍枝犯罪與毒品犯罪對於民眾影響甚大,且槍彈與毒品犯罪常衍生嚴重暴力犯罪,須加強取締與深入偵辦。且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為民服務與偵查犯罪皆須重視,正如局長陳檡文所訓示,「強化偵防犯罪效能」,有效打擊犯罪,並且,警政工作著眼於延續性,須持續取締不法行為,藉以有效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