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一名上個月(1月)19日剛過完51歲生日的李姓男子,因缺錢花用於100年01月20日下午把腦筋動到位於大里區的國有菸業試驗所辦公廳舍內,竊取配電箱及插座內的電線,霧峰警分局成功派出所員警當場依竊盜現行犯逮捕,詢問後移送法辦。
本月5日(農曆年初三)下午16時10分經霧峰警分局成功派派出所員警在中興路一段的菸業試驗所埋伏,於16時30分又當場查獲李姓男子在菸試所內竊取之電纜線搬出(2.0mm總重18公斤),警方通知該管理單位彭姓女子到場指認領回。
李姓男子表示因缺錢用,所以再度想到荒廢之菸試所偷竊可變賣之東西,卻沒想到再次失手被警方當場埋伏查獲,直說真是倒楣透底。警方詢問後將李姓男子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蔡所長向李姓男子道德勸說,可以去人力仲介排班工作,但李姓男子聲稱要排隊後補才有機會上工。蔡所長表示只要李姓男子有意願工作,願意協助向仲介公司優先媒介幫忙來解決其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