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湖內分局湖街所巡佐李俊萍、警員王雅芬、羅混銘於100年02月07日22時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接獲民眾報案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與東方路7-11超商,有一疑似精神異常女子在該處大聲咆哮,須要警方協助、警方立即趕往發現該名女子於該處自言自語並大聲咆哮,且一直於超商外來回走動,經警方查證該民身分為陳○對(住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301巷62弄內),警方主動詢問陳女天色已晚是否要返家休息,陳員堅持要於22時30分許才要返家。警方見陳女雖疑似精神異常,但無明顯傷人或自傷之行為,且天色已暗,該女又一人在省道旁來回走動,恐發生意外,於是陪同陳女等至22時30分,並主動護送其返回東方國宅家中,見其無家屬同住,故主動告知管理員多加注意如有事情馬上與警方聯絡。
民眾對警方不辭辛勞、主動積極助其順利返家,不致在外風吹風受凍,發生意外,充滿感謝也肯定警方為民服務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