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吳宏男(57年次)外出遊玩返家(大社區大社路401巷)後,看到不鏽鋼大門被竊,遂於本(2)月7日19時許至高雄市警局大社分駐所報案,吳民於警方製完筆錄後返家,詢問鄰居有無看到可疑人士偷竊大門,並告知鄰居說「警方要調閱路口監視器」,此時,鄰居黃嫌(58年次,有竊盜前科)自知法網難逃,並異想天開,與吳民私下和解,兩人於當晚相約至分駐所,吳民告知警方要撤銷告訴,黃嫌遂謊稱吳民家中之不鏽鋼門乃因開車不慎撞壞才拿去修理的烏龍案;經警方抽絲剝繭,進而查獲「我家隔壁是竊賊」之假撞門真竊盜案。
經該所員警羅本吉及李志旗查覺有異,言詞前後矛盾,並陪同黃嫌前往渠稱之「修理處所」,原來是大社區中正路上一間資源回收場(金長利資源回收場),現場負責人稱該黃嫌告知不鏽鋼門為黃嫌所有,並變賣給回收場。
民生竊案為民眾所深痛惡絕,本案竊取不鏽鋼門,廉價變賣予舊貨商,所得不多,卻造成民眾的不便與重大損失。幸經仁武分局員警細心追查,不放過一絲蛛絲馬跡,將嫌犯繩之以法,再次展現打擊犯罪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