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鼓山分局破獲「烏龜壓簽單,賭客都“槓龜”」經營六合彩案!
以攤販為業之王姓婦人,為了增加收入,私下經營六合彩,供親戚朋友、同事簽賭,其賭法分別有「特別號」(以01至49號碼排列組合,每1個號碼為1注)、「二星」(以上述號碼排列組合,每2個號碼為1注)、「三星」(以上述號碼排列組合,每3個號碼為1注)及「四星」(以上述號碼排列組合,每4個號碼為1注)等方式,依香港地區每週星期二、四及六、日21時開出之六合彩號碼對獎,如每下1注新台幣100元時,簽中特別號獨贏3700元及2星獨贏得5700元、3星獨贏得5萬7000元、4星獨贏得70萬等賠率方式給付予賭客,惟未簽中時,則賭客所簽注金額全歸王嫌所有。
王嫌為降低賭客中獎機率,每當開獎前夕,特將其所飼養之烏龜壓放在賭客的簽賭單上,期能造成賭客“槓龜”之效果!王婦發現效果顯著,對於飼養之烏龜更加悉心照料。該分局員警獲報後,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執行搜索,當場查獲簽賭單、名冊、帳冊等,全案依違反刑法賭博罪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