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消防局11日表示,消防局執行救災勤務時,會視道路實際狀況,以最快的速度趕抵現場,絕不會有延誤或消防車「慢慢開」情事。
針對媒體報導10日布袋民宅火警,消防車「慢慢開」一事,消防局為求慎重,10日下午實地測量布袋消防分隊與火災現場的距離為4.6公里,非所指稱的3公里;消防車出勤及抵達時間,經無預警測試結果,布袋消防分隊到達災害現場時間為5分43秒,出勤時間屬合理範圍。
消防局表示,火警當時隨車出勤的布袋義消分隊長黃國禎指出,當時的出勤狀況及車速正常,未有延遲情事。
至於救護車比消防車先抵達現場,消防局解釋說,救護車以載送傷病患為主,由於車身未配置水源,車身較輕,機動性高,行車速度快,才會先抵達現場執行初期災害搶救及緊急傷患救護等任務。
消防局指出,常有他縣市消防車、救護車為儘速抵達災害現場,不慎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發生,為避免發生意外,嘉義縣消防局才會要求同仁出勤行駛救災、救護車輛時,務必注意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