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雄燈會藝術節活動12日正式展開,高雄市政府新興分局除加派人手巡守外,特別結合志工對觀燈市民加強「防竊」、「防搶」等預防犯罪宣導作為,讓歹徒無機可乘,也不會敗興而歸!一年一度高雄燈會,從2月12日至28日,在愛河、光榮碼頭、河西、河東路段展開為期17天燈會活動;為提供民眾良好觀賞環境及減少周邊道路交通衝擊,高雄市警方實施交通疏導管制措施,也呼籲民眾多加利用捷運或大眾運輸工具到場欣賞燈會。
負責燈會治安維護的新興分局長鄭明忠除調集各派出所警力,加強治安死角巡守外,並結合志工加強「防竊」、「防搶」等預防犯罪宣導作為,以防範歹徒有機可乘犯案。新興分局偵查隊長呂學忠並呼籲市民賞燈盡興之餘,切記「錢財不露白」,避免引起歹徒注意,且一旦發現可疑人物,或遭竊搶奪,絕對不要心慌,馬上通報燈會線上巡守的員警,讓警方得以掌握第1契機緝獲嫌犯到案。
承辦預防犯罪的新興分局偵查員李進元也專程攜帶各式「防竊」、「防搶」宣傳單,向觀看燈會的市民解說,民眾停車最好選在光源明亮顯眼處,避免停放在陰暗巷道處;另提高被害意識的「警覺性」即是防範被竊或被搶最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