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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仔酒駕違規闖紅燈 嘉義市警方取締槓上開花
2011
02/17
20:05
天眼日報記者
吳正男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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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7 20:05
天眼日報記者 吳正男 嘉義市 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員警為維護交通安全,在春安期間加強酒後駕車及闖紅燈等惡性違規取締,該所員警於本(2)月16日清晨5時許,在民權路2號前發現男子張○華駕駛車輛闖紅燈違規,即將張姓男子攔下稽查發現張姓男子渾身酒味,初原以為僅係酒後駕車、闖紅燈交通違規乙情,期間發現張男與警對話言詞閃爍、吱吱嗚嗚,員警心生可疑以電腦作身份查詢,俟才發現原來張男99年12月間才因酒後駕車遭警查獲,並以涉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後,被嘉義地檢署以違背安全駕駛發布通緝,另99年9月間因過失傷害案被桃園地檢署以非業務過失傷害發布通緝之通緝犯,員警於是馬上將之逮捕調查後解送司法機關歸案。

第二分局分局長張順調表示:於春安期間警方為加強交通安全維護,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別針對易發生交通事故之交通違規做取締,尤其是易造成人員受傷車輛財損之闖紅燈、酒後駕車違規,本案因取締違規而槓上開花查獲張姓通緝犯,皆因員警落實執行交通維護勤務所致。在此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或違規闖紅燈,如因而肇事不僅己身受害,亦使他人遭受危害,嚴重甚至危及生命財產安全,而造成後悔莫及遺憾之情事。

上傳時間:2011-02-17 20:0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吳正男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