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於日前接獲民眾報案,聲稱其停放路旁之三輪腳踏車遭竊,員警陳文昌得知後,立即調閲附近路口監視器,發現一名身穿深色外套之男子涉有重嫌。當警方持續追查時,被害人向警方指稱,該名竊嫌已主動將竊得之腳踏車歸還,但車上之兩條綑綁物品用的繩索已不見。員警得知後,仍契而不捨地追查,終於順利逮捕竊嫌,全案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員警於巡邏時發現1名特徵與竊嫌相似男子,當員警上前盤查時,其對於員警所詢問之案情均辯稱不知情,並表示員警找錯人,但眼尖的員警卻發現其有一個大型隨身背包,隨即請其配合檢查,該名男子也相當合作,但當其拿出包包內之物品時,卻意外發現原本綁在車上的兩條繩索,才讓胡姓嫌犯坦承犯行。調查中,嫌疑人胡○全雖然坦承犯行,但卻不斷詢問警方,已經主動將腳踏車歸還給被害人還有觸犯竊盜罪嗎?令承辦員警聽後真是哭笑不得,並向警方表示因一時貪念想作為代步用才偷走三輪腳踏車,原本想說還回去就不會有事,沒想到仍遭警方查獲。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張順調表示,竊盜案件乃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不屬於自己之財物千萬不要占為己有,勿以惡小而為之,往往一個錯誤的想法,會讓自己陷入法網之中,因此在面對生活中之誘惑時,應該三思而後行,同時也請民眾對於自身財物應妥當保管,不要讓宵小有可趁之機,共同維護社會秩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