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刑警大隊接獲被害人報案,指稱於99年9月中旬,在網路人力銀行留資料應徵工作,遭詐騙集團以,誠徵司機或助理之方式,向被害人佯稱:「為方便客戶匯款或薪資轉帳,需繳交金融卡測試是否正常」,誘使被害人上勾後詐騙其所有之銀行帳戶金融卡,導致帳戶被警示,求助無門,遂訴請警方偵辦。
案經數月來查察發現綽號「小施」、「阿彥」、「小瑋」、「小霖」等人,係由綽號「許經理」、「陳經理」、「吳經理」等人為首,該集團主動於網路人力銀行搜尋急需應徵工作之被害人資料,再以電話連繫被害人,以自稱係經營八大行業之經理,誠徵司機或助理之方式,向被害人佯稱:「為方便客戶匯款或薪資轉帳,需繳交金融卡測試是否正常」,誘使被害人上勾後,即指派鍾○霖等4人假冒「助理」前往向被害人吳○○等數10人收取履歷表、駕照影本、金融卡等,再交給該詐騙集團成員以網路購物設定錯誤等詐術,使被害人郭○○等30餘人陷於錯誤,而將款項匯入前開所詐得之銀行帳戶內,並由詐騙集團之車手至各提款機提領詐騙所得贓款。
該集團分工細密,為防止警方查緝,渠等分上中下游層面操作,渠等取得被害人金融卡後隨即透過客運系統以「南卡北送」、「北卡南送」方式隨即遞送至另類型詐欺集團使用,直至被列入警示,因此該詐欺集團係服務更上層多組詐欺集團之需求,彼此互有串連,各取供需。
據調查被害人吳○○等數10人,被騙銀行帳戶金融卡後,遭詐騙集團將所詐得之金融卡用來進行詐騙提領贓款,致所有之銀行帳戶遭凍結警示,幸逢警方偵破該詐騙集團而得以證明清白,在此呼籲社會大眾,上門求職請勿輕易將自身帳戶交予他人,必需先求證清楚,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