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八掌派出所於19日在嘉義市西區永和街○○號前查獲一起攤販公然販售仿冒各類皮包,其中不乏國際品牌LV、GUCCI、CHANEL等精品,數量共百餘件,侵害市值不斐。
警方調查,這些仿冒品雖因仿冒技術提升,乍看下似乎幾可亂真,但用手觸摸就能感受材質較差。而嫌犯王○○(男、62年次、彰化人、有詐欺素行資料)從事商業,因農曆春節剛過,民眾購買力增加,王嫌將歪腦筋動到民眾的荷包上,鎖定婆婆媽媽貪小便宜的心態,用正品不到2折的價格在嘉義各地不同菜市場販售仿冒品,從今(100)年2月中旬起開始販售,到昨(19)日短短數天內已獲利高達10000餘元,而這種短時間賺取大量暴利方式,不僅侵害民眾財產安全,更侵犯智慧財產權。
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啟祥表示;商標法是為了保護每個人的創意性及獨特性,不會受到他人輕易複製而成立的一個法律。在商標法中,任何一個人都不可以隨意地採用他人的智慧結晶,假設有人遭到侵權,任何人都可以撥打110報案電話請求警方協助查處。警察除維護社會治安、交通外,更應擔起主動關懷民眾財物責任,期勉所屬警察同仁能夠本著服務的精神,做一位稱職的人民保母,讓我們共創一個治安平穩、交通順暢及服務熱忱的美麗諸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