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消防局內門分隊執行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為維護轄內人潮出入眾多等公共場所(如大賣場、廟宇、超市等)之消防安全,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六大隊特別加強公共場所之消防安全檢查,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日前下午由黃副大隊長谷彬親自率隊前往內門-南海紫竹寺實施消防安全檢查,蘇分隊長木林會同安檢小組成員前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暨宣導工作。
安檢小組成員針對場所內設置室內消防栓、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出口標示燈、緊急照明設備、滅火器等各類消防安全設備逐一進行外觀檢查與性能測試。檢查結果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依消防法第37條規定立即通知場所管理權人限期改善,並予以複查。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符合規定者,處管理權人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目的就是確保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