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聚集夜遊為避警取締貼車牌楠梓分局查獲危險駕車青少年
100年2月28日楠梓警察分局規劃之「防制危險駕車」專案便衣蒐證警組,約3時10分許在楠陽路、鳳楠路加油站前發現約有50輛機車聚集,各輛機車均以口罩或紙張遮掩車牌,立即尾隨蒐證。該群車輛由仁武區鳳仁路佔據道路,進入楠陽路行駛楠陽路橋(機車禁行),左轉進入加昌路,在區東路右轉進入後勁社區,左轉後勁南路,右轉學專路後再左轉後昌路,沿線行駛快車道,多次闖越紅燈,在楠梓區後昌路325巷口旁的紅磚人行道旁現場捕獲企圖違規迴轉逃逸之重機車,本案現場攔查查獲之重機車以宅配單貼紙張掩蓋車牌之涉嫌危險駕車車輛(車號9○8-CMG)1車2人,係經本分局楠梓派出所巡邏組與後勁派出所巡邏組聯合攔阻。
現場捕獲時,經查騎乘車號9○8-CMG重機車者為李○憬(83年生高中肄業、住高雄市小港區),後座為賴○名(85年生、就讀國中二年級,住高雄市小港區),二人均未戴安全帽。
本案因李、賴二人涉嫌無照駕駛、拒絕攔查、行駛快車道、違規迴轉並高速闖紅燈等危險駕駛違法違規行為,經楠梓分局楠梓派出所詢問後,全案檢附蒐證光碟、偵詢筆錄,以公共危險罪嫌(危險駕車)移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危險駕駛與號牌遮蔽處罰。
近來高雄市警方大力取締青少年危險駕車情形,除投入大量制服警力外,並編排便衣同仁執行錄影蒐證的工作,惟該批危險駕車青少年為躲避警方的錄影蒐證,便將車牌以膠帶、口罩等物掩蓋住,規避警方的蒐證偵辦。但警方在取締危險駕車時,除了以巡邏車、偵防車之外,另外編排專責便衣蒐證警組服勤,以機動性的優勢,達到打擊青少年危險駕車歪風的效果。
天氣已漸轉熱,楠梓分局分局長劉耀欽呼籲青少年應從事正當休閒活動,拒絕危險駕車,切勿以身試法,自誤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