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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等菸酒查緝人員查獲涉嫌產製劣酒廠商
2009
04/21
17:20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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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1 17:20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保三總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花蓮機動查緝隊、岸巡大隊、財政部國庫署、花蓮縣警察局專案小組及花蓮縣政府消保官、財政處聯手查獲○○實業社違法產製劣酒案。

內政部警政署保三總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東部地區巡防局、財政部國庫署、花蓮縣政府警察局專案小組及花蓮縣政府消保官、財政處等菸酒查緝人員,今(21)日聯合前往花蓮縣秀林鄉合法酒廠「○○實業社」查獲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產製含工業酒精變性劑正己烷成分之劣酒。

花蓮縣政府財政處代理處長曹莉英指出財政部對市售酒品之衛生安全相當重視,一再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抽驗酒品是否符合衛生標準,近期並請地方政府專案檢驗酒製造業者所產製酒品,縣府加強落實財政部要求,除實地抽樣檢驗「○○實業社」產製酒品外,並連同業者自行提供縣府檢驗之酒品,計取樣2批6瓶,一併送交檢驗機構化驗酒品含有工業酒精變性劑正己烷之成分,因該成分對人體健康將造成危害,為維護民眾飲酒安全,報經財政部國庫署協調內政部警政署保三總隊及縣警察局組成專案查緝小組,就該酒廠產製源頭及經銷、販售通路予以掌握,歷經1個多月佈線追查,在蒐證齊全後,向花蓮地方法院申請搜索票,並會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財政部國庫署、花蓮縣政府消保官及查緝人員同步搜索該酒廠及經銷販售點計6處,搜索地點涵蓋花蓮縣秀林鄉、光復鄉、花蓮市及新城鄉等。

搜索過程中,專案小組於部分販賣點仍查獲與送驗酒品同品牌同批號之酒品,其中於「○○實業社」廠址梅酒醱酵桶中發現已長有異蟲,衛生安全堪慮,花蓮縣政府消保官鍾文欽表示,該醱酵桶之酒液如已產製酒品流入市面,將危害消費者飲酒安全。基於高度維護消費安全,專案小組對該酒廠所產製販售之各式酒品均予以清點查扣,並再次取樣送驗,另實際扣押數量,專案小組正陸續清點中。

曹莉英表示本案感謝中央及地方菸酒查緝人員通力合作,及時就源頭緝獲,將危害降至最低,同時再次提醒民眾,針對來路不明或售價偏低之酒品,切勿購買飲用,對違法案件並請勇於提出檢舉,使不法之取締與防範,達到由全民共同監督之目標。花蓮縣政府菸酒檢舉專線03-8232743,財政部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請大家支持優質的合法菸酒,拒?非法劣質菸酒。

上傳時間:2009-04-2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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