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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酒醉駕車惹的禍
2009
04/24
00:24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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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00:24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日前於4月13日凌晨4時40分許又一民眾酒後駕車行經嘉義市興業西路地下道西端失控不慎衝撞道路護欄,經送醫急救不治死亡,造成渠家人無限悲痛與哀傷,據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表示,98年迄今計因酒醉駕駛肇事發生死亡車禍3件3人,希望民眾能引以為鑑。

經專家學者及實務分析,交通事故中較容易造成死亡結果之禍端主要為酒後駕車。根據分析,人體內的酒精成分達呼氣中酒精濃度0.25毫克時,行車肇事率為一般正常人的2倍,若達0.40毫克時,肇事率為一般正常人的6倍,高至0.55毫克時則增高到10倍。由這些數據明顯證明酒後駕車是為玩命及對家庭不負責任之行為。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將持續積極執行「加強取締惡性交通違規」專案工作,其中第一要項就是取締酒後駕車,經警取締酒測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罰新台幣15,000元至60,000元並吊扣駕照1年,若超過0.55毫克時,則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最高可罰新台幣150,000元;如發生交通事故而經酒測有酒精反應(不必超過0.25毫克)時亦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並依規定罰鍰及吊扣駕照2年。在此呼籲全體市民應知所警惕,務須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害人害己,後悔莫及。

上傳時間:2009-04-24 00:24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田美嬋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