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楠梓分局根據線報指稱,在楠梓區中泰街一棟透天厝內有民眾聚賭。警方經連日祕密蒐證見時機成熟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於98年5月5日22時40分許,在楠梓區中泰街2之1號,當場查獲主持人黃○正、潘○英2嫌及在場賭客方○良等9名。黃、潘2嫌意圖營利,自98年4月初開始經營職業賭場,以黃嫌住宅作為聚眾賭博場所,提供撲克牌作為賭具供不特定人輪流做莊,以4人各拿2支撲克牌其餘人下注之方式,比點數大小賭博財物(俗稱九仔升)。現場並起出賭資共新臺幣129,200元、撲克牌6付、骰子37顆等證物,帶案調查。
本次取締該賭場發現賭客成員以菜籃族、中年人居多。楠梓分局江分局長雅文表示取締職業賭場等犯罪根源為警方重點工作項目之ㄧ。除要求所屬取締過程需符合程序並蒐證齊全,必要時依法聲請搜索票,以展現警方取締賭博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