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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錦鯉失風被捕,只因腳踏車太「閃亮」
2009
05/07
10:17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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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7 10:17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嘉義市某知名和風料理店於本(4)月24日因清理該店前之水池,把大水池內魚兒全部撈起置放於一旁小水池內,並將損壞之漁網棄置於水池旁,25日早上七時左右竊嫌騎乘單車經過時發現有機可趁,使用一旁損壞之漁網竊走水池內錦?。該料理店負責人發現後即向嘉義市八掌派出所報案。

此案件引起第一分局分局長劉印宮的重視,立即指示八掌所及八掌偵查小隊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該嫌所騎乘之腳踏車上張貼許多反光片十分眼熟,遂過濾先前建檔之拾荒客資料,發現與拾荒客張○○(男,30年次,嘉義市人,竊盜前科)所騎乘之腳踏車特徵吻合,八掌所所長簡政哲見機不可失,立即指派巡佐蘇聖欽與警員高長源前往該嫌住處查訪,並將其帶回訊問偵辦。

警方於昨(6)日下午將其帶回,張嫌起初其矢口否認該竊案為其所犯下,且為躲避查緝而將其腳踏車停放在嘉義市大雅路長青園附近,因此警方到達其住處後並未發現腳踏車的蹤影,經警方曉以大義,不斷與張嫌溝通之下,張嫌最終坦承犯案不諱。詢問其偷竊原因,張嫌竟告知警方:「想帶回家自己養來觀賞」,後又詢問其所偷竊之錦鯉今下落為何,張嫌無奈表示「因自己不會飼養,偷來的錦鯉早已死光光。」其供述令警方哭笑不得,全案最後依竊盜罪嫌將其移送。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劉柏良表示,民生竊盜案件之防制是警察責無旁貸的職責,平時經營好勤區工作,將流連於轄區有前科之人士資料建檔,一但發生竊案,常能憑藉建檔資料立即偵破案件,維護轄內治安。希望民眾若發現不法請立即打110報案專線,警民攜手合作打擊犯罪共創安和樂利的安全生活環境。

上傳時間:2009-05-07 10:1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田美嬋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國際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