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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查獲藍詐欺集團 涉嫌謊報車輛失竊詐領理賠金案
2009
05/08
22:30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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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8 22:30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會同刑事警察局偵四隊(一組)於98年元月間獲報,指出花蓮、南投地區有一詐欺集團,涉嫌利用人頭購買中古車輛或用贓車變造車身及引擎號碼後取得牌照並用人頭作為車主,向國內各家保險公司投保車輛失竊險後,將車輛販售予汽車解體廠解體,並向警方謊報車輛失竊,詐領車輛失竊理賠金。

案經該分局偵查隊彙整各項情資,報請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陳振義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過數月偵查、蒐證、跟監、埋伏後,發現該集團以主嫌藍○芫為首,利用家族人員廖○馨、沈○雄、曾○香、藍○茹、吉○儀等人當作人頭,或用贓車變造車身及引擎號碼後取得牌照並用人頭作為車主,即向國內各家保險公司投保車輛失竊險後,將車輛販售予汽車解體廠解體,並向警方謊報車輛失竊,詐領車輛失竊理賠金,牟取不法暴利。

本案見時機成熟,遂向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執行搜索及拘提,並會同刑事警察局偵四隊(一組)、南投縣草屯分局、花蓮縣刑警大隊偵三隊、臺北市中正一分局、環保警察隊第三中隊於上述時、地將廖○馨、沈○雄、曾○香、藍○茹、吉○儀等五人逮捕到案。惟主嫌藍○芫聞風逃逸,專案小組運用各項偵查技巧,於98年5月7日22時發現主嫌藍○芫駕駛黑色車輛進入位於華陽路上之廢棄汽車修配廠內。並從廢棄汽車修配廠暗門,躲入隔壁四層樓住在內。專案小組遂部署攻堅勤務,進入住宅逮捕藍嫌。惟藍嫌從頂樓跳至隔壁廢棄汽車修配廠之屋頂準備逃逸,幸警方勤務部署得宜,在廢棄汽車修配廠後門逮捕準備逃逸之藍嫌到案。

經詢主嫌藍○芫及共犯廖○馨、沈○雄、曾○香、藍○茹、吉○儀等人均坦承犯行。該犯罪集團自97年起不法詐欺所得估計數百萬元,本案在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陳振義檢察官指揮偵辦下,仍持續擴大偵辦中。

上傳時間:2009-05-08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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