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高雄市新興分局警方破獲持刀強盜財物案
2009
05/09
17:39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00) | | | |
2009-05-09 17:39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嫌疑人蔡○○,於98年05月08日04時49分,進入位於高雄市新興區「SUBWAY」酒館內消費,趁潘姓、林姓被害人(酒館服務人員)不備竊取二人置於櫃檯內之手提包,得手後欲離去經過大門時,適逢潘姓被害人發現上前質問,嫌疑人蔡嘉財隨即取出身上之刀械斥喝潘姓、林姓被害人進入酒館內,並按下開關將酒館電動門放下,持刀逼迫潘姓、林姓被害人將身上之現金及提款卡交付,並追問提款卡密碼,適逢潘姓被害人王姓男性友人來訪驚覺營業時間內酒館鐵門放下關閉,隨即敲門,潘姓、林姓被害人立即安撫嫌疑人蔡嘉財,佯稱股東來訪,誘使蔡嫌將鐵門開啟讓王姓男子進入酒館內,王男趁機通報警方。

新興分局中正三路派出所於接獲報案後,隨即派員馳抵現場,員警並於蔡嫌機車上起出被害人之手提包,蔡嫌雖於警詢時一概否認犯行,但潘姓、林姓被害人及王姓南子指證歷歷,全案仍依強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上傳時間:2009-05-09 17:3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王時榮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