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為鼓勵新興高值產業在高雄市深耕,將軟體資訊產業列為重點發展產業。因此,高雄市政府今年辦理「高雄市政府協助軟體資訊產業關懷計畫」,藉由在地豐沛的學界專家資源輔導本市中小企業廠商提升軟體資訊創新應用之能力,並協助本市中小企業投入研發及申請經濟部相關補助計畫。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劉馨正表示,新興高值產業的深耕,對於高雄市經濟及產業發展是相當重要的一環。本市中小企業軟體資訊技術創新及應用能力的提升,不但可以強化本市產業競爭力,更可促進產業升級轉型,帶動高雄市經濟發展。因此,高雄市政府積極投入資源協助中小企業在軟體資訊之技術、產品或服務創新及應用,並冀望本次所辦理「高雄市政府協助軟體資訊產業關懷計畫」,將本市學界專家資源導入到中小企業,以產學合作方式,輔導廠商解決問題並提供廠商技術諮詢,以提升其軟體資訊技術及應用能力,同時協助廠商申請經濟部相關補助計畫。
關懷計畫之專家申請資格須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教師法」,服務於高雄市地區大專院校(含分校或辦事處)之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而被輔導廠商申請資格需於高雄市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皆可申請,惟廠商於輔導期間不得同時接受「高雄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補助。每一計畫之輔導時程自98年8月1日起至99年4月30日止,為期9個月。
本計畫專案辦公室委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擔任,凡過案之被輔導廠商於輔導期間內,皆可獲得資策會所提供「雙輔導服務」,即廠商除接受原輔導專家之專業領域輔導外,也可獲得資策會在其他領域方面之輔導。關懷計畫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98年6月30日17時截止,收件窗口為高雄市政府協助軟體資訊產業關懷計畫辦公室(高雄市復興四路2號3樓之3;高雄軟體科技園區B棟3樓)。凡高雄市之學者專家及中小企業對本計畫有任何疑問皆可透過計畫網站(網址:http://care.sid.iii.org.tw)或洽專案辦公室(電話:07-9669558)提出,歡迎高雄市學者專家及中小企業廠商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