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98)年05月11日03時48分,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執勤員李嘉芳接獲報案,於嘉義市仁愛路299巷○○號有老人病患(女性、74歲)亟待送醫,由於報案人情緒非常緊張,執勤員警覺到可能病情嚴重,請報案人勿掛電話,立即同步派遣轄區消防分隊前往救護;續詢問報案人(家屬)患者狀況,家屬初始極為緊張,經安撫並表示救護車已經派出會盡速到達後,情緒才較為冷靜並能溝通。執勤員初步瞭解患者已無意識,立即請家屬以耳朵聽患者口鼻有無呼吸、眼睛看胸部有無起伏?確認沒有呼吸後,即線上指導,請家屬找到患者兩乳頭連線中間點,以按壓30下、吹2口氣持續實施CPR,直到救護人員到達接手急救,家屬並向執勤員表達感謝;救護人員持續急救直到送達聖馬爾定急診室,最後經由醫院急救得宜,終於將OHCA病患搶救成功。
此一成功救護案件,經由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患者家屬、湖內分隊救護同仁以及聖馬急診室環環相扣的努力之下,終於在黃金時間內成功挽救一條寶貴生命。消防局同仁視民如親的服務態度及熟練的急救技術,深獲醫院及家屬的好評,並且深深受到家屬的感激。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呼籲:本案係心肺復甦術(CPR)適時發揮功能的成功案例,期望全民都能學習「CPR」俾能自救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