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六龜分局為保全美麗森林景緻及保護野生動物,近日全力執行「獵鼠行動」及「非法狩獵」工作,昨(11)日15時許再度查獲犯罪嫌疑人蘇O隆,業工,經查有賭博刑案資料,涉嫌於高雄市六龜區大原山區產業道路500公尺處未經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夥同另3名犯嫌陳O良,業工,經查有妨害自由刑案資料、蘇O榮,業工,查無素行資料、卓O姿(女),業工,查無素行資料,4名犯嫌均為台南人,基於共同之犯意,由犯嫌蘇O隆以自小貨車載運獵狗14隻至高雄市六龜區第2林班大原山產業道路以獵狗追捕方式獵捕保育類動物山羌2隻,案經本分局員警於執行路檢勤務,當場於上揭拘捕時、地,在犯嫌蘇O榮所駕駛之自小貨車車廂內,查獲保育類野生動物山羌2隻等證物,全案遂依法扣案偵辦。
六龜分局指出,近日該山區林班地,經常有不肖份子非法狩獵,分局長王欽源指示偵查隊結合轄區分駐、派出所等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全力查緝,蘇嫌等4人所獵捕之山羌屬保育類動物,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刑責及罰金均相當重,王分局長再次呼籲大眾勿再隨意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