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偵查隊接獲線報稱有綽號『阿欣』男子,利用租賃之大廈套房作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製造工廠牟利,本分局即展開調查,並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趙檢察官期正指揮本分局偵查隊偵辦。
經專案小組長期跟監、埋伏、蒐證發現綽號『阿欣』之吳○欣意圖營利,在租賃之套房(本市三民區愛國路○○號○○樓)製造毒品安非他命。案經專案小組蒐證後認時機成熟於100年11月25日11時許,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取獲製毒機具、製毒用之各式化學原料、疑似安非他命成品、半成品等證物,惟吳嫌疑似事先察覺警方行動,已乘隙逃逸。
吳嫌逃逸後,警方仍不放棄任何線索,持續追捕吳嫌。警方於12月11日凌晨1時許,發現吳嫌駕駛自小客車在本市三民區博愛路與同盟路口加油站加油之際,立即駕車阻擋其去路,下車圍捕,然吳嫌發現警方圍捕後,不顧自身及他人安全,立即倒車衝撞員警,逆向由博愛路行駛離去,造成汽油四溢,警方為顧及眾人公共安全之情況下,只能任由其離去。
在警方鍥而不捨的追查之下,於12月18日53分許在本市三民區立忠路與新民路口發現吳嫌駕駛自小客車停於該處,立即上前將其逮捕,並於車內查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5小包(共毛重57.45公克)、三級毒品K他命1包(共毛重27.85公克)、四級毒品一粒眠(49顆,毛重9.35公克)、玻璃球(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2組、製毒手冊1本等證物;續經吳嫌同意帶同警方於另租屋處(三民區建工路○○巷○○號)執行同意搜索,查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含容器毛重31公克)、製毒化學原料1包(內含鈉、鐵等化學原料)、製毒手冊1本、電子磅秤1台、監錄鏡頭1個、夾鏈袋1大包等證物,帶案偵辦。全案將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專案小組將持續追查毒品流向,警方並呼籲:毒品危害人體甚深,民眾千萬不要輕易嘗試以吸毒方式尋求短暫解脫,並注意周遭住戶是否經常有排放異味,隨時向警方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