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自即日起受理日據時期種族〝熟〞之縣民申請登記「平地原住民」,凡符合資格民眾皆可至本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平地原住民」,本案受理之戶政事務所,對於申請登記資料將予以列冊建檔保存,不涉及平地原住民之參政權、教育權及相關福利措施。
一、受理期間:自即日起。
二、受理機關:臺南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
三、申請方式:
(一)採自願申請。
(二)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並填具申請書。
四、受理對象: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熟)者於日據時期設籍在台南縣,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寄留簿、除戶簿種族欄註記「熟」、「平」者。
五、辦理流程:填寫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申請書、及附應備證件→戶政事務所收件→函復辦理情形。
六、應備書件:
(一)、全戶現戶戶籍資料(一份)
(二)、除戶戶籍資料(一份)
(三)、日據時期戶籍資料(一份)
以上已辦理意願書之申請人,且在戶政事務所已留存上開之應繳證件者,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