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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恆春警分局破獲盜採活體珊瑚
2012
02/18
23:00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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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8 23:00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圖:恆春警察分局在車城鄉後灣村一處民宅查獲嫌犯涉嫌盜採活體珊瑚案(記者蔡秀芬攝)

 

屏東縣恆春警察分局於日前在車城鄉後灣村一處民宅查獲嫌犯余○泰(40歲,台南市人)涉嫌盜採活體珊瑚,在其租屋處當場查獲2只大水族箱,內有車渠貝1顆及軸孔、微孔、棘穗軟珊瑚、肉質軟珊瑚、菊珊瑚及海葵等軟、硬珊瑚1百多株,盜採工具鐵鎚、鑿子各1支,將其帶回偵辦。

恆春分局龍水派出所於日前接獲線報,稱有水族業者僱用恆春地區潛水夫,在恆春地區海域大肆盜採活體珊瑚,並俟機北運販賣圖利,便立即積極蒐集相關情資,最後偵知居住於台南市從事水族販賣業者的余姓嫌犯涉嫌重大,便立即發動搜索,果然在其車城鄉後灣村的租屋處查獲2只大型水族箱,內養殖有多株活體珊瑚,經警方請墾管處保育研究課課長馬協群協助鑑定結果,計有高達6個種類,共1百多株的珊瑚,目前市價至少有新台幣3萬8千元,余嫌供稱這不是他盜採的,是他陸續向一名潛水夫購得,先將珊瑚養殖起來,日後要載運至台南販售,矢口否認是他僱用潛水夫進行盜採。

但經警方深入調查,發現余嫌居住於台南市經營水族販售業,不可能不知道活體珊瑚的價值,還在距離台南市將近200公里的後灣村,以每月3000元的代價租用房屋專用來養殖採得的珊瑚,等到累積一定數量再一起北運販售,且恆春地區海域多屬國家公園範圍,其所盜採者均屬屏東縣政府依漁業法公告禁採之水產動物,焉有在此盜採活體珊瑚卻不知違法之理,余嫌所稱顯係卸責之詞,恆春警方詢問後仍將其依竊盜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陸續追查其僱用之潛水盜採嫌犯。

恆春分局分局長許頌嘉表示,因為活體珊瑚外型相當美觀,能完整模擬大海中的生態,且養殖技術困難、相關設備均須完備,價格高昂,活體珊瑚一向被視為水族箱中最高級的裝設物品,許多水族玩家甚至以家中能有一只海水活體珊瑚水族箱為傲,也因此許多盜採份子便將腦筋動到了全國珊瑚生態最豐富的恆春海域來了,卻不知其盜採行徑會嚴重破壞珊瑚的整體生態完整,也呼籲水族愛好者不買來路不明的水族產品,共同維護我國海域生態。

上傳時間:2012-02-18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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