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旗津所巡佐胡文聰、警員高明文深夜搜尋搶救跳海輕生女子,深獲家屬由衷感謝。(記者陳玉芳攝)
住於旗津區的吳姓女子日前遭受丈夫家暴,以致於二名子女由社會局安置照顧中,由於吳女思念小孩甚深,常藉喝酒來麻醉自己,2月16日晚上又與先生因故爭執,一時氣憤獨自騎著機車,前往旗津海水浴場海域,借酒澆愁後跳海輕生,旗津所巡佐胡文聰、警員高明文巡邏時獲報,及時將已在大海中載浮載沈的吳女搶救上岸,送往旗津醫院救回一命。
101年02月16日23時02分鼓山分局旗津所巡佐胡文聰、警員高明文巡邏時獲報:安住巷有一名女子欲自殺。二員立即前往現場未見女子於住家內,經了解吳女因思念一對被社會局安置的子女,在家已喝了不少酒,為此又與先生發生爭執,一時氣憤,獨自帶著一瓶酒騎乘輕機車xxx-750號外出,揚言要跳海自殺。
胡、高二員警於是協同吳女先生(陳oo)四處尋找,隨後員警在旗津海水浴場停車場發現吳女機車,經持手電筒在附近找尋,於23時58分在貝殼公園前海域,發現吳女已淹沒下半身的身影,二員奮勇下海及時將女子拉救上岸,惟將吳女帶回岸邊行經攔沙霸時,其右腳不慎扭傷無法走動,二員協助以擔架將吳女抬上救護車,送旗津醫院治療。家屬對於員警積極熱心救人的精神,感佩萬千,渠等搶得第一時間搶救吳女,免於遭受大海吞噬之義行,深獲家屬由衷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