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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警方積極為民服務 遺失物品失而復得
2009
02/21
14:30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春生
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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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1 14:30
天眼日報記者 李春生 嘉義市

嘉義市第一分局警備隊於98年2月8日受理民眾拾獲一台價值萬元新型相機(相機貼有林文祥姓名,經查車籍資料同姓名近379名),警備隊隊長周冠章依據拾得物收據上,拾獲地點為北社尾路(北園國中附近)與轄區北鎮派出所警員陳韻羽積極分析研判,遺失人應為附近之人,經電話查訪北園國小是否有林文祥先生,經確認後為林文祥老師所遺失之物,林老師喜出望外,遺失相機失而復得,再次驗證警方積極為民服務之決心。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劉柏良表示:「符合民眾的期待叫滿意,超越民眾的期待叫感動」,分局長劉印宮亦指示:「細節決定成敗」,警方抽絲剝繭,以偵辦案件方式,將民眾遺失物積極尋獲,警察積極為民眾服務是警察責無旁貸的職責,希望民眾若發現不法,請立即打110報案專線,警民攜手合作打擊犯罪,共創安和樂利的安全生活環境。

上傳時間:2009-02-21 14:3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春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