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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姓名貼尋遍全台破竊案 屏警在3百多公里外找到失主
2012
07/11
00:02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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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1 00:02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屏東縣 報導

圖:張姓嫌犯從花蓮市竊取之腳踏車在屏東被查獲。(記者王梭熙攝)

 

犯有多項刑案前科之張姓嫌犯,於今年05月份在花蓮市竊取一輛腳踏車後,為逃避警方查緝,竟將車子托運到屏東,被屏東警分局於日前攔下盤查,因張嫌在6月底涉嫌竊取腳踏車被攔下員警移送,張嫌雖否認犯行,但警方從腳踏車上一張姓名貼,戳破其謊言,令張嫌百口莫辯坦承犯行,惟令警方頭痛的卻是如何尋找被害人,還好經多日查遍全台資料,終於在花蓮市找到了被害人,又因被害人年邁無法認領回失物,員警自掏腰包將該腳踏車托運回花蓮,免去被害人舟車勞頓之苦,獲被害人感謝不已。

這名嫌疑人張O雄 (60年次、無業、有竊盜、強盜、妨害風化等多項前科)於今年6月21日12時許在屏東市永光里一處民宅前竊取一輛腳踏車後,經屏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巡佐陳正賢積極偵辦,並將竊嫌相片傳送各派出所協助追緝,在數天後被屏東警分局民族派出所的陳振家巡佐在火車站查緝到案,交由陳正賢巡佐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後,復於日前下午15時許巡邏時,陳巡佐又發現張嫌騎乘一輛腳踏車,出現在屏東市廣東南路超商附近,立即將張嫌攔下盤查,張嫌原在警方盤查時矢口否認竊取腳踏車,但張嫌沒有工作,不可能有錢購買,經陳巡佐仔細檢查後,在其車桿上發現一張姓名貼,此時,張嫌才坦承犯行,並供出該腳踏車是他於05月23日在花蓮市竊取的,全案經帶回詢問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但為了尋找該部腳踏車被害人先生,卻讓陳巡佐尋遍全台同姓之人,經逐一連繫及詳細查證後,終於在3百多公里外的花蓮市節約街找到被害人先生,卻又因被害人年邁,屏東又無親友,無法前來認領,只好委託花蓮警分局軒轅派出所代為製作指認筆錄,再由陳巡佐自掏腰包將該腳踏車托運至花蓮,送回被害人手中,免去被害人舟車勞頓之苦。

屏東警分局副分局長吳火鎮表示:陳巡佐非常認真負責,才能本案順利偵破,又免被害人舟車勞頓之苦,自掏腰包將被害人之失物寄送返還被害人,值為同仁表率,呼籲民眾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以免讓歹徒有機可趁,若發現可疑人事,請撥打110報案,警方將派員前往處理,希望在警民合作下,共創優質的居住環境。

上傳時間:2012-07-11 00:0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王梭熙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