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洪○○,因好吃懶做無正當職業,又染有毒癮,缺錢購買供毒品吸食,於
洪嫌行搶原本得手的皮包,又被被害人女大生搶回後,而其穿著的外套也被被害人扯下,慌張逃逸,洪嫌的外套和拖鞋,都遺留在現場。本案由楠梓分局派員採證並深入偵辦,於日前比對出嫌犯洪○○涉有重嫌,又查出洪嫌於日前又犯竊盜案被抓,並正羈押中。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陳檢察官指揮楠梓分局員警,於7月10日借提洪嫌擴大偵辦,洪嫌見所警方掌握之證據確鑿,始坦承所犯罪行,全案依搶奪罪嫌將劉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案被害人楊姓女大學生,遇到搶奪皮包的嫌犯,因不甘損失,反而追逐搶嫌,奪回被搶皮包,且扯落搶嫌外套,成為本案破案之關鍵因素之一。惟楠梓警察分局表示,民眾遇到強盜、搶奪案件,應保持冷靜,記下歹徒、使用之交通工具之相關特徵及其逃逸之方向,並迅速打「110」報案專線向警方報案,勿作抵抗,以免激怒歹徒,造成人身之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