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銘(男、64歲、彰化縣人)日前於彰化市阿夷里社區活動中心與公司同事飲酒聚餐,結束後駕駛車號UAA-***號輕機車行經彰化市三民路與建國南路路口時,因頭上未戴安全帽,且機車於夜間行駛大燈未開啟,而遭彰化警察分局民生路派出所員警攔查。
經攔查後,李○銘渾身酒氣,且說話不清不楚,員警遂依法對其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呼氣值達0.83mg/l,已達到無法安全駕車的標準,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
據了解,李嫌先是與朋友飲酒聚餐後,接著駕駛輕機車欲回住所休息,不料因為夜間行駛大燈未開啟,頭上又未戴安全帽,形跡可疑,遭警方攔查查獲。李嫌對其犯行坦承不諱,並深感後悔,表示下次再也不會酒後駕車,希望能再給他一次機會。
全案經警方調查偵訊後,將李○銘依公共危險罪嫌報請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