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愈陳愈香”?酒是否有“有效期限”? 宜蘭縣政府菸酒查緝小組日前於縣轄進行私(劣)菸酒定期及不定期稽查時,有部分店家及民眾質疑:「酒,不是愈陳愈香嗎?為什麼會有“有效期限”呢?」
依菸酒管理法第33條第1項第7款規定:「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七以下之酒,應加註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標示裝瓶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故民眾於選用酒精成分較低之酒品時,仍須注意酒品之有效期限是否已逾期,以免陷入“愈陳愈香”之迷思,而誤食變質酒品。
為打擊私(劣)菸酒,請民眾選購有效期限內之合法菸酒,縣府將加強執行菸酒查緝及宣導,為縣民健康把關。民眾如發現不法之菸酒,亦請撥打宜蘭縣政府菸酒檢舉專線:(03)925-1188,或直接打消費者權益專線「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