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姓男子日前開車從花壇鄉到彰化市的路上,ㄧ時不慎,在彰化火車站附近將手機遺落,等到盧男欲使用手機時才驚覺手機遺失,急忙向彰化警察分局中正派出所報案。
經中正派出所員警受理,立即調閱該行動電話的序號,查出陳氏外籍女子將其名下申請的行動電話SIM卡插入盧姓男子所遺失的行動電話使用,員警立即通知陳女到所說明案情。
陳姓女子到所後,向員警表示該號碼早已交給柬埔寨籍的友人詹○莉(31歲、柬埔寨籍)使用,員警遂通知詹○莉到所說明。
詹○莉到所後,表示其在彰化火車站附近拾獲盧姓男子所遺失的行動電話,之後將SIM卡插入該支行動電話,借給越南籍的友人阮姓男子使用。
爲釐清案情,中正派出所員警通知阮姓男子到所,阮姓男子表示詹○莉乃係無條件地借給他使用,並沒有任何的代價關係。
經員警調查偵訊後,詹○莉侵佔遺失物事證明確,全案依涉嫌侵佔罪報請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