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展○忠(42歲、澎湖縣人)日前騎乘竊取而來的車號AP9-***號重機車,行經彰化縣花壇鄉橋頭村中山路一段時,被彰化警察分局三家派出所的巡邏員警發現,員警遂將展嫌攔停盤查,經查證該輛重機車確實為失竊車輛,將展○忠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員警調查偵訊後,展嫌坦承其罪行不諱,並表示該輛重機車是他日前在彰化縣花壇鄉花南路附近以自備的鑰匙發動,作為代步之用。此外,展嫌並向員警承認犯下的不止這起竊案,日前也在花壇鄉中橋街ㄧ間卡拉OK內,見ㄧ支行動電話放置於桌上充電,便趁行動電話主人不在時,順手牽羊,竊取而來,拿至中古手機店變賣換取現金。
據了解,展嫌乃係因生活困苦、經濟拮据才會心生貪念,竊取他人重機車,及竊取行動電話換取金錢。全案經三家派出所員警調查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報請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