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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湖內警察分局 暑假期間加強取締危險駕駛勤務
2012
07/25
23:23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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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5 23:23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湖內警察分局為遏止暑假青少年危險駕駛,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將於每週五、六、日執行取締危險駕駛(飆車)勤務,並於本分局轄區易危險駕駛路段及易集結場所,列為執行重點。

湖內警察分局將於本(101)年7、8月份每週五、六、日規劃取締危險駕駛(飆車)專案勤務外,另平常時間亦不定時編排勤務取締,以攔檢、巡邏蒐證方式舉發,如涉及刑案將依法移送法辦,機先防範有效改善社會治安及維護交通安全,並以省道台1線、台17線、台28線、台39甲線、國道3號田寮交流道周邊、茄萣區情人碼頭周邊、大崗山風景區等重要路段,列為執行取締重點,以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湖內警察分局分局長劉祥浤表示:每逢暑假期間,青少年集結危險駕駛行為隨之進入高峰期,為了炫耀及追求速度快感,常把道路當作競速場地,成群呼嘯競速或追逐,無視道路人車安全,往往意外因而發生,因此,提醒家長,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警察機關取締青少年危險駕駛(在道路蛇行、競駛、競技),除依法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外,並吊銷駕照、沒入車輛及公布家長姓名、強制參加道安講習,因此父母應多關心孩子,避免從事危險駕車以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上傳時間:2012-07-25 23:2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向文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